Thursday, February 13, 2014

回收鉛電做環保,資源循環價值高

又到了歲末年終,家家戶戶開始規劃年度的居家清理工作,平日代步的汽、機車是否也該規劃保養一番。你知道嗎?經保養汰換下來的廢電瓶(廢鉛蓄電池),是環保署公告的應回收廢棄物! 環保署表示,鉛蓄電池是由鉛、電解液(酸液)及塑膠外殼所組成,廢鉛蓄電池中的鉛及電解液(酸液)都是屬於有害物質,如果任意棄置於環境中,會對環境品質及人體健康造成極大傷害。但因為鉛的回收價值很高,經過妥善回收處理後,產生的再生鉛原料可供製成各類鉛產品使用,例如潛水用的加重鉛塊、釣魚用的鉛錘,或是重新製成鉛蓄電池的電極板等。而塑膠外殼(主要是PP材質)經過回收處理,可產生塑膠碎片,再製成塑膠粒後,可用於製造塑膠相關產品,例如腳踏車的踏板、衣架、塑膠桶、塑膠零組件及汽車保險桿等。因此,廢鉛蓄電池可說是資源回收再生成效相當好的一種消費性廢棄物。 依據環保署的統計,廢鉛蓄電池年回收量約達50,000公噸,經由回收系統回收後再送到處理業處理。處理作業流程係以裁切或粉碎設備,將廢鉛蓄電池予以拆解、破碎分離,再經分選設備回收塑膠碎片及鉛電極板等含鉛物質。鉛電極板等含鉛物質再以熔煉方式處理,生產鉛錠等再生鉛製品。塑膠碎片則賣給塑膠再利用廠製成塑膠粒,成為生產塑膠相關產品的原料。如以近1年鉛與塑膠販售價計算,每年所回收約40,000公噸的鉛及3,000公噸的塑膠,估計可創造新臺幣13億2千萬元的產值。 環保署提醒,有鑑於廢鉛蓄電池回收及再利用價值高,為了避免鉛對人體及環境的危害,積極回收廢鉛蓄電池是刻不容緩的事情,目前廢鉛蓄電池回收主要是透過機車行、汽車保修廠、地方政府清潔隊、合格廢鉛蓄電池回收商進行回收。如果民眾有回收方面的問題可洽詢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將有專業人員提供回收相關的的資訊與服務,只要大家動手勤做廢鉛蓄電池的回收,將能共同創造資源循環及美好居住環境。 租賃車 外匯車貿易商

老舊廢車應回收 愛護環境領獎金

為愛護地球、守護環境,如果您家裡還有老舊汽、機車還沒有報廢的,記得趕快聯絡合法回收商進行車體回收,而且要記得索取回收管制聯單,除維護環境整潔,還可以領取回收獎勵金哦! 環保署提醒您,共同守護環境、清淨家園,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並完成車籍報廢相關手續,以維護自身權益。車體回收後,記得要索取環保署開立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車牌,並到住家附近的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才能申領廢車回收獎勵金。 申領獎勵金,請填妥回收管制聯單第一、二聯相關資料,第二聯請黏貼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建議以掛號方式,將回收管制聯單第一、二聯寄至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號信箱),約23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的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 環保署表示,老舊車輛若不再使用,可循「回收2步驟」回收廢棄車輛: 第1步:「找回收商」,車主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查詢回收商。 第 2 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吊車輛時,提供車牌號碼及相關資料給回收商查證是否屬舊車出口、車輛失竊、保險理賠失竊車及查封車等不可回收禁動狀態,並於拖吊車輛時向回收商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及取回車牌。 租賃車 外匯車貿易商